张闲语:官员包养协议凸显作风之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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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近日,网传“广西贵港市地税局八塘分局局长陶毅包养情人”,并贴出一张有双方签名的协议书复印件的图片。目前,陶毅已被免职,贵港市纪委已介入调查。(11月18日《新京报》)

  据悉,这份协议书包括6点要求:一是男女双方在关系未清前不能与第三者发生关系;二是男女双方至少一星期见面一次;三是男女双方若发生矛盾,以书面形式分手;四是若违反第一点,则一次性补偿对方精神损失费1万元人民币,以此类推;五是女方不能干涉及影响男方工作、家庭,否则按规定处罚;六是男方应照顾女方的生活,金钱双方协商。

  近年来,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,情人成为了官员落马的“绊马索”。无论是老虎级的省部级高官,还是苍蝇级的基层干部,大都与情人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。但与情人签订如此“慎密”的保养协议却实属罕见,让官员作风之恶暴露无遗,值得相关部门深刻反思。

  在“包养协议”下,官员与情人彼此形成了一种约定和习惯。表面上看,官员在日常工作中表现正常,既可以稳定“后院”,又可以赢得领导和同事认可,一旦有任何的风吹草动,他们就会及时终止协议。一方面自己可以享受自己的“性福”,一方面又可以规避政治风险。让干部作风显得真假难辨,这就为干部监管增加了查处难度。如果依然按照常规方式进行监督监察,那么就有可能形成监管漏洞和死角,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必须发挥火眼金睛作用,不能只是注重表面形式,而应该进行全方位的监管。

  一旦这样的官员获得升迁或者掌握着实权,对干部形象和干部关系造成的负面影响尤其巨大。表面上看,官员包养协议暂时解决了双方的矛盾,大家各取所需,相安无事,但随着官员的职位和权力的变化,“情人”就难免在利益攫取方面出现偏差。一方面官员可能动用手中权力,进行秘密或公开的以权谋私,由此衍生出诸多的权钱交易;一方面当官员想终止“协议”另寻他人时,“情人”不可能善罢甘休,以此要挟,一旦达不到目的,就可能鱼死网破,官员落马虽是迟早的事情,但由此造成的社会影响就难以弥补了。

  把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落到实处,仅仅加强学习还不够。从广西贵港市地税局官员与情人签订包养协议的时间看,其协议的落款日期为2013年3月29日。这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,显然在基层官员中,干部作风问题并未引起深度重视,居然在新规之下公然签订荒唐协议,这说明干部监管依然任重道远,依然需要细化落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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